关于拟设置株洲康必达互联网医院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09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经单位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和《关于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湘卫医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经市卫生健康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及资料审核,拟同意株洲康必达互联网医院进行执业。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株洲康必达互联网医院

其他诊疗机构(互联网医院)

法人代表:张伟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服务方式:互联网诊疗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109日至10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卫委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相关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事实,否则我委不予受理,我委将严格保密。

人:黄宇峰

联系电话:0731-28682129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7号株洲市卫健委410室

 

株洲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2023109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