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考点2025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7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43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13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携带《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由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统一填写花名册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交单位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具体安排见附件2)。

县市区卫健局于20251910将报名资料送至市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限在株洲市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务部(含质控、感染控制、应急医疗等)、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卫人发〔20225号)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5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202412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三)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资格审核

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实行考生所在单位及县市区卫健局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资格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三级审查制度。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时,须使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的《考试申报表》。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单位须对考生《考试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核。市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报考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如有《考试申报表》签名、盖章不齐或学历、资历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通知考生予以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 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将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四、报考信息修改

考生首次登录官网填写报考信息后,应仔细审阅所填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打印《考试申报表》后。如发现信息错误的,应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考点申请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202559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试主管机构将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修改(含更名)请求,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缴费

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收费标准,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湖南考区将采用网络缴费方式。请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络缴费。

网络缴费时间为2025271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54819日,考生可登录官网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202541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具体科目时间安排。

八、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一)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归为卫生系列技术类别职称。通过考试的考生,发放我省制发的卫生技士(师)、

主管技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证书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有效。由考生在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

注: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湖南卫生人才网(www.hnwsrc.com)和湖南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株洲报名点资料收集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一、初审材料要求

1. 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的原件和复印。以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依次提交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及该学历的学历认证(中专为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和本科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查询系统http://zzxlrz.hnedu.cn查询认证结果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考生,需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0731-82116082)或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聘书或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聘书,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6.《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7. 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后,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字盖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复印件无效。

2.各报名点负责对本报名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试申报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栏由报名点审核人员签字,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报名点为县市区卫健局的,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栏处加盖卫健局章。

3.资格复核由考点负责,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和相关证件原件进一步确认,审核完毕后原件退还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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