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6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决对6家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注销,现将我做出的注销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226日至202537日止。如对以上疗机构注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李俊涛

联系电话:0731-28682128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7号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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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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