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株洲家鸿口腔医院)

发布日期:2025-06-10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决对株洲家鸿口腔医院依法进行注销现将我做出的注销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610日至2025617日止。如对以上疗机构注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黄慧琴

联系电话:0731-28682128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7号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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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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