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2-26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同步对4家委直属副处级单位及市计划生育协会进行了延伸了解,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巡察集中整改期已届满,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卫健委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逐项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效性的机制制度40项,不断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28个,阶段性完成7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和15件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政治意识不够强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重新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9次集中学习,做到了主题突出、研讨深入。二是加强指导。每年对直属单位开展2次以上的现场指导,年底下发全年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三是加强监管。督促委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担当意识不够强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主动监管。明确委医政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立足职责,大力配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监管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工作抓手。二是争取支持,主动化债。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管。
3.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党委专题研究机制,委党委会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每年制定专门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
4.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制定年度卫健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二是推动相关科室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制度体系并监督落实。三是推动委信息中心、市医管处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新模式。四是利用反面典型做好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5.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档案业务学习。组织政工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规定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明确专人专门全面排查委机关及委属单位档案问题,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干部信息维护校核审核制度和落实干部档案工作责任制,及时抓好规范整改。三是组织党务学习培训。督促各单位对干部档案中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定期开展党员入党资料抽查。
6.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做好统筹采购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采购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内部监督与自查,纪检监察部门针对采购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合规采购,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二)反馈问题:统筹全局观念不强,担当作为不到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7.中心组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落实,确保中心组学习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三是按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
8.“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完善机制,抓好制度落实。
9.议事不规范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研究。根据市委组织部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定公立医院党委会、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健全机制。完善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问题决策议事机制。三是高位推动。会同组织部门加强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执行监管。
10.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会同组织部门加强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执行监管。
1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理顺管理机制。二是会同组织部门加强“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监管,同时加强医院资产监管。
12.县域医共体建设有短板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委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定期调度医改工作进度。二是建立健全医改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部门层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治理协作会商机制。三是实行委领导对口联系县市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及时指导和督促基层改革工作。四是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五是因地制宜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六是制定《株洲市构建垂直医疗共同体 推动分级诊疗落地见效的实施方案》。
13.科技赋能意识不强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科技赋能意识,在健康信息平台加入“三合理”监管指标。二是医改、财务等业务科室和公立医院管理处加强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督系统的运用。三是对经济运行、医改指标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报,及时预警。
14.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滞后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的全市中医药大会中,重点强调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工作。二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中医药工作要点,摸清各县市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的进展情况,做好各县市区创建申报推荐工作。三是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市内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全面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弱板。四是通过评审验收。醴陵市、渌口区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省级现场评审。
15.决策不严谨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履行职责。克服懈怠心理和老好人思想。二是科学决策,立行立改。结合我市公立医院运营实际,在2023年度薪酬总量综合系数核定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使其更具操作性、科学性。三是调查研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株洲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株人社发〔2023〕20号)文件,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公立医院薪酬管理和监督工作。
16.督办纠错不力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及时纠错。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株洲市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核定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加强公立医院薪酬管理。三是强化监管,严禁超发。成立委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将机关纪委纳入监管流程,加强审核、测算、核查、执纪各环节监管力度。
17.高位发展“失速”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谋划,做好规划。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健康株洲“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刚性实施。二是坚持错位发展。减少重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垂直医疗共同体建设,逐步优化医疗资源设置。组织开展第四批财政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健全项目管理评价机制。三是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的监测和通报。
18.协同发展“失衡”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提升我市中西医协同发展水平。二是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三是加大“西学中”培训力度。四是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将中医药服务量占比与全市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挂钩,提高“西学中”培训比例和综合性公立医院中药饮片收入占比,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19.均衡发展“失调”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市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在城区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制度和巡回医疗制度。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专科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标准化建设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四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活动,加强队伍培训。
20.民营医院安全生产监管有盲区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将全市卫健系统监管单位统计并形成清单。二是将监管机构纳入日常检查督导范围。三是出台相关文件,明晰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1.资金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核对。对各类往来资金账户全面梳理。二是分类整理问题。根据清查结果,对往来资金进行分类。
三是制定清理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往来资金,采取相应的清理措施。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内部控制。五是定期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三)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22.主体责任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能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委专题研究机制,委党委会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召开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三是规范谈话制度,建立督查机制。四是健全卫健系统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并压实责任。
23.推动清廉医院建设不力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清廉医院建设,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持续深化医德医风整治工作,推动组织实施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三是组织公立医院开展关于招投标、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的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关制度。四是督促公立医院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的落实。
24.委机关纪委知责明责不清晰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履职,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二是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
25.委机关纪委履责尽责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学习。利用个人自学、参加上级培训等形式,组织机关纪委委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对公立医院运营效率部分指标进行监控和分析,每月进行通报。将“三合理”相关数据加入株洲市全民健康平台,相关数据可随时查询。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分析研判。四是主动出击,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尤其是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举报等渠道,通过对比、分析,着力提高问题线索的可查性。
26.形式主义较严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问题。认真查找,重新梳理和完善纪检工作相关制度并及时印发。二是开展督导,推动制度的落实。
27.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牢固宗旨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克服推诿思想。二是建立机制,明晰职责。三是从严管理干部档案。四是聚焦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六是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组织专人督查督办委属副处级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七是组织学习党务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对干部档案中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定期开展抽查。
28.干部日常监管长期缺失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深入交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不放松,加强监管。二是设立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举报机制。三是加强相关党纪党规学习,提醒各单位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四是完善相关干部考核机制。五是违法案例要纳入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内容对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警示提醒,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9.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三是严肃执纪。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日常会议、培训均在本单位举行。
30.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采购方式及流程,加强内部监督与自查。二是学习业务。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采购。三是完善制度。督促疾控中心及相关公卫单位完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四)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的建设工作较薄弱,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1.引才留才力度不够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要建立落实机制。吃透文件精神,明确牵头抓总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落实《株洲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实施细则》。二是上下沟通。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引才留才政策,想方设法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薪酬留人。三是广泛开展校招、社招等引才活动。四是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在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的情况下,通过兼职、顾问、合作研究等灵活方式吸引人才。
32.干部培养缺乏规划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规划。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株洲实际情况,在健康株洲“十五五”发展规划中谋划干部培养规划。二是齐抓共管。坚持在专业干部、管理干部中同时抓“双培养”“双带头”。三是组织招录。抓好干部招录工作,在管理岗位中预留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四是超前谋划。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立足工作职责,强化公立医院班子配备,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出建强公立医院干部队伍的建议,并适时推荐懂管理懂业务人才。
33.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按要求将市管干部作为民主评议对象。三是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34.党建业务培训不到位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培训范围。摸清底数,将基层党组织支委委员纳入培训范围。二是突出培训重点。做实学习培训计划,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严格督查落实。四是市疾控中心定期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核查,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审核不严格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5.发展党员不严肃
整改状态: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按照五个阶段、25个步骤,落实党员发展流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党员发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发展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市卫健委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整改自觉。委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常态化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杜绝“过关”心态,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任务清仓见底。对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边改边犯;对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包括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彻底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日常工作的长期监督和年度考核,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同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围绕巡察暴露出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短板漏洞(如财务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行业监管等),以及近年来在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发现的薄弱环节,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修订、新建的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持续转化整改成果,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将巡察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一是紧紧围绕“健康株洲”建设目标,以巡察整改助推深化医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发展、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等年度重点任务的完成。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强化巡察成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运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昂扬奋进的干事氛围,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82162(工作时间内);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7号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邮政编码:412007;电子邮箱:314476934@qq.com。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