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第10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6-27信息来源:株洲市卫计委

李胜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基层医院发展留住技术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力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一、出台政策文件。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38号文件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已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株洲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已经征求了编办、人社、财政、各县市区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修订完善后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行文,为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投入,在基本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用房紧张,切实改善群众就诊环境的基础上,按照管用、够用、适用的原则,为基层配备必备的设备。目前,我省已启动了新一批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工作,第一批设备将主要装备给中心卫生院,以后再分期分批装备其他卫生院,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深入推进市卫生人才135工程,加大基层卫技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远程会诊医疗系统,努力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享受上级专家的诊疗服务。四是强化继续教育管理。把医学继续教育作为各县市区卫计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把医卫专技人员晋升资格审查关,激励各级各类医卫专技人员坚持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五是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在我市已成功创建13所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7所省级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组织管理、人员设备配置、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保障药品供应。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允许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需求采购品规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要求,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因此,在基层医疗机构不开展新的诊疗项目的前提下,药品供应基本是能够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的。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基层药品供应得到保障。

  四、提高待遇水平。《株洲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于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进行了明确,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实,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将进一步得到保障和提高。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飞

  承办人:刘莹

  联系电话:28682180

  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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