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0911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6-08信息来源:株洲市卫计委

周恕、皮硕煌、肖文红、肖志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推进分级诊疗要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积极作用》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深化医改利国利民的重大方针,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亦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破解。今年,市委将“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列入年度改革重点工作,市政府将其列入“民生100工程”;特别是市政协,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列入年度专题调研课题,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讨论工作方案。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研究各方面所提出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分级诊疗机制逐步形成。针对各位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株洲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株洲市直公立医院十三五设置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全市医疗整体布局,重点构建四级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构建“一个市级医疗中心,四个区域医疗中心,五个县域医疗中心”和“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诊室,一乡一院、一村一室”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专科特色和发展方向,全面构建市县乡(社区)村(居委会)四级医疗服务体系。

  今年5月,我们发文《株洲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株医改办发〔2017〕1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要求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实施医联体新模式,即一家三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区域内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其中:三级医院是龙头,减少其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重点提高疑难杂症的诊疗能力;二级医院是核心,主要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础,重点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提供小病、常见慢病、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龙头作用

  加大城市公立医院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以市级和区域医疗中心核心,其他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合理,功能定位明确,学科错位发展,彼此良性竞争,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体系。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医疗卫生网络中的龙头作用,落实公立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口帮扶责任与职能,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管理指导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辐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

  三、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

  一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步伐。我市着力构建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引领,市级临床重点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2014年起,市卫计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指导意见》(株政办发〔2014〖13号),在市级公立医院中,选取了5个重点专科进行扶植,专科能力得到提升。下一步我们还将实施第二批专科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在综合医院建立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争创1个左右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5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3个。根据实际情况,在二、三级医院中建设一定数量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二是着力夯实基层专科服务能力。打造培植“一中心一乡镇一特色”,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技术特点,由上级医院通过业务指导、技术引进、人员培训等形式,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培植2-3个具有一定特色的优势专科,逐步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造血”功能,通过2-3年的培植,初步形成“一中心一乡镇一特色”的良好格局。三是推动医保付费模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市财政重点扶持的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及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传染病区等给予医保政策扶持,提高报销比例。

  四、强化分级诊疗考核激励机制

  市卫计委以《株洲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市直公立医院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等方案,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各级卫计部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重点考核基层首诊率、大医院落实双向转诊特别是下转病人情况等主要指标,对贯彻落实不力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将作为财政拨款和医保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感谢你们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龙国锋

  承办人:刘素琴

  联系电话:28682298

  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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