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 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0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龙仁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6月23日第5次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坚持以基层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队伍建设,确保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稳定。一是加大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力度,2021年基层招聘188人,其中直接考核招聘35人。二是制定《株洲市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及实操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重点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8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2名、骨干人员37名、乡村医生137名。按实际管理操作为主,理论教学为辅,我市16名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参与“雄鹰计划”培训,3个培训基地培训管理人员3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湖南-基层巡讲”茶陵站、株洲站举办肾病内科专科、骨科专场,培训对口医师250余名;三是争取省级本土化培训项目。按每年补助1万元/人,为茶陵、攸县、炎陵、醴陵4个县市录取本土化专科学员46人。四是完成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每年均由财政出资,持续培养村医补充,今年毕业学员41人,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率从2018年的不到27%,提高到目前的约42%强化保障待遇。继续做好资助在岗乡村医生工作,全年为1612名60岁以下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统筹做好老年村医养老保障发放和核定工作,为3486名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六开展基层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岗位技能同质化练兵竞赛活动。制定练兵竞赛工作方案,逐级开展练兵竞赛活动,我委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和市科协等单位联合举办了2021年基层医生慢病管理能手大赛,全市各县市区共选拔134名基层选手参赛,对13名优秀选手、5个优秀单位予以表彰,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比学赶超、优质服务的动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关于所提建议答复

(一)关于完善基层级卫生室公共卫生体制。

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各级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选取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特长的村(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担任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带领居民群众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构建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目前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数量1387个,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村(居)民委员会1225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占比达88%。

(二)关于各级政府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经费的投入。

2021年我市加大对基层卫生工作投入力度,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投入5.24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2.31亿元,比上年增加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1亿元。 2022年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六稳”、“六保”工作决策,保障县市区、乡镇、村等公共服务职能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我市制定了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明晰了市级与县市区层面的支出责任,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的投入。

(三)关于全面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和基层医生的医技。

一是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方面。市人社局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985号)《关于同意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施方案的批复》(株组2020〕66号)《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6号)等文件要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单位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增发部分纳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同时设立了乡镇工作临时补贴并已完成审批市卫健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办法,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率100%。分别将60%、40%左右的项目经费交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确保乡村两级项目资金合理分配,做到逐季拨付村级项目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二是“稳定和吸收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单位中来”方面。市编办针对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市编办多次向省委编办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基层医疗编制重新调整分配。同时,积极争取定向委培生计划指标,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就业,全力服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是推行基层卫生室为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基层医实行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解决身份和岗位”方面目前,村(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相关人员机构均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基层卫生室无法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一)着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国家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妥善完成招录基层卫生本土化医学大专定向生任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相关政策适当补助学费,开展在岗医务人员学历提升。加大多渠道引才用才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县聘乡用”“乡聘村用”试点及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促进人才下沉基层、服务基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做好医学专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引导支持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持续推动乡村医生专业化、执业医师化。

(二)积极推进医防融合。组织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大摸底、大调查”。规范运行基层高血压专病门诊和血压监测点。加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健康管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建设,促进基层医防融合提质增效。

(三)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指导,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株洲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

 

承办责任人:姚智辉

    谢文博

   话:28682296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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