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陈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市区私营诊所加装健康码扫码+自动测温机加强疫情防控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下发专门文件安排部署。2022年1月份,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关于在全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建设使用智能化设施设备的通知》(株疫防办发〔2022〕2号),明确要求包含医院在内的全市各类重点场所购置使用疫情防控智能化设施设备,基本标准要求是具备健康码识别功能和体温测量功能的人员通行道闸,同时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
二、推广应用疫情防控“场所码”。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制定下发《株洲市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工作方案》,2月份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应用,成立场所码工作专班,明确重点场所责任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督促指导各类公共场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人流量大、人群聚集的重要场所,主动申领和张贴场所码,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和查验进入场所扫码亮码,严格落实“一门一码”、“逢进必扫”要求。对扫码发现的红、黄码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进行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申领场所码11.19万,扫码次数7141万次。
最后,感谢委员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出谋划策。
承办负责人:谢文博
承 办 人:刘银怀
联 系 电 话:28682110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