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徐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101196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文件规定,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地市级为65㎡/人(仅含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编制人员)。目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正在筹备整体搬迁改扩建项目,拟拆除作为过渡用房的原办公楼,在江边靠南地块(原市一医院急诊科位置)新建妇幼保健大楼(约25265.5m,11层左右),其中业务用房(含办公)15441.5m²,地下停车场及其它地面相关辅助用房10824m²;拟开发床位300张,建设出生缺陷防控、智障儿童康复、妇女儿童中医保健、儿童眼视光中心、儿童和孕产妇口腔保健、妇女儿童心理及营养、早期智力发展、托育保健服务等业务用房,并且对污水处理、地下停车场、高低压配电、锅炉房、食堂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项目估算总投资2.41亿元,拟争取2023年专项债资金1.67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可研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正在确定中。
二、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人员配备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保证卫生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75%,对区域内妇幼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进行及时嘉奖,在晋升评优方面优先考虑。二是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以卫生技术人员需求为导向,积极与湖南乃至全国妇幼学科重点高校进行定向生生源对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每年选派一批在基层任职的妇幼工作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同时邀请上级专家教授来株指导工作和进行业务讲授,让基层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四是共享优质资源,全市已建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个,成立了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联合体,优化区域内妇幼保健资源,成立了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科儿科和出生缺陷防治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市母婴保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共建共享,将省儿童医院的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拓展到株洲,为株洲市基层儿科医联体单位传授先进的理念和技术经验。
三、相关政策制定出台情况
目前,我委正就母婴保健法“一法一办法”优化实施方案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积极争取建立全市母婴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项资金、推进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新生儿53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构建托育机构政策体系。同时,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起草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也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推动有关政策出台实施。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卫健委将一如既往地主动履职、积极协调,推动全市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障。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承 办 人:黄 莉
联 系 电 话:28682299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