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231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1-0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邓继业等委员:
感谢你对全市卫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在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实的建议》(第2101231号)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专家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奖励优惠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认真落实生育休假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切实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扎实推进三孩政策落地。特别是在奖励扶助制度的执行上,我们重点做了两项工作。
(一)开发奖励扶助申报小程序。为方便群众及时申报奖励扶助金,我市开发奖励扶助申报微信小程序,群众只需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能自主申报,方便群众办理奖扶申报。目前小程序用户注册绑定数16623人,实名认证和年审111837次。
(二)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做好3类目标人群的资格认定、信息录入、对象上报及对象上报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市农村奖扶、计生特扶、城镇奖励三项奖励扶助制度的覆盖人群达20.72万人,其中农村奖扶5.73万人,计生特扶0.59万人(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3305人、伤残家庭2545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920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4.32万人。
(三)明确了育儿补贴政策。《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我委将在三孩政策落地的推进工作中,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更多符合政策的婴幼儿父母享受政策给予的待遇。
(四)启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目前住建部门已启动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计划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优先保障,并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五)出台了生育补助政策。我市出台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女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生育补助方案(试行)》,《方案》规定对参加了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年度内生育二胎或者三胎的,分别给予1000元/孩、3000元/孩的一次性生育补助,截至目前,已向126名职工发放了第一批生育补助金13万元。
二、关于帮扶保障
(一)严格落实扶助金。自2013年起,我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先后进行了4次提标,其中2013年由135元/月提高到300元/月,2014年由30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2015年由36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2018年由4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均高于国家、省定标准。今年我市将提高扶助金标准到1000元/月。
(二)实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 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的要求,我们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作为家庭发展工作主业中的重点,实现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
(三)全面开展走访慰问。全市做到了市、县、乡、村在元旦、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和计生特殊家庭生日期间,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走访和慰问,发放了慰问金、粮、油等慰问品,使生育关怀深入人心。市卫健委领导坚持每年到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慰问。了解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关于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一)在婚嫁领域注重解决源头问题。市妇联牵头实施“鹊桥”工程,建立大龄青年数据库,将解决大龄青年婚恋问题作为政府民生工程。注重婚姻全过程维权,打造400余平米株洲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面向广大市民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实施“姐妹婚调”培训与督导服务项目,构建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机制。
(二)在生育领域加强关爱女性健康。自2016年起对全市农村及城区困境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截至2021年,5年时间共计检查适龄妇女512339人。开展“妈妈的奶 最好的崽”项目获评“湖南第二届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三等奖”。
(三)在养育领域充分发挥妇儿工委作用。充分发挥公益项目作用,与市学前教育行业协会共同推进“儿童国医启蒙”项目。联合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启动“有爱不孤单”项目,招募“成长爸妈”328名,结对帮扶332名孤儿及困境家庭儿童。
(四)全面推动生育假期落地。市总工会督促基层工会落实“育儿假”制度,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更好地促进生育政策落实落地。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承 办 人:熊 燕
联 系 电 话:28682567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