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2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李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上门护理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市政协副主席周恕7月29日在市政协机关(五楼委员之家)召开专题督办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护理员紧缺”情况。市卫健委曾拟联合市人社局运用行业资源优势组织有基本劳动能力的社会人员经过体系化的统筹规范培训,经审核考核过关,再授予资质证书认可准入从业。然而在国家人社系统职业认证考核体系中没有“护理员”这一类别设置,考虑到社会需求确实存在,目前这类人群主要通过株洲市护理协会或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资
质培训,提供病患家庭照护等服务。
二、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收费标准不一”情况。经过多次与市医保局协调沟通,“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权在省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将密切关注全省情况紧跟省里步调,结合本市的实际,确定具体执行价格。目前,株洲试点运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是根据《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执行。
三、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组建护联体”建议。因株洲市每千人注册护理人数排名在省内靠前,故株洲成为了“互联网+护理”的首批试点城市,通过线上预约方式,可以在线下常规医疗流程的基础上,建立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基层服务的通道,也可缓解公立医院“一床难求”的实际困境,同时为老年患者提供不出门的基本护理服务。该项工作于2018年启动以来,已有21家单位签订护联体协议,成员单位遍布市县区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创建“市-县-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架构,开展线上护理预约服务项目20余项,已为数千人次提供居家护理技术服务。目前未发生投诉事件,并正在推进搭建服务更优质、出诊更安全、网约更便捷、收费更统一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四、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医保保障体系”建议。根据《“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国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评价体系,多方面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医保衔接,从而为老百姓提供更为全面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高质量服务发展,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将老年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等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及时足额支付签约服务费用中医保基金应承担的部分;进行差异化支付,促进分级诊疗,医院级别低,则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引导群众主动在基层就诊,促进签约居民更多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或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探索线上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二是支持电子处方流转。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持药店连锁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药店独特优势和药师作用,支持电子处方流转;三是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率先在全市实现电子社保卡刷卡成功,使就医结算更加便捷;四是全面落实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20号),允许医疗机构对互联网远程会诊(含影像学会诊)等诊疗项目按政策规定收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协议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五是建立门诊共计保障机制。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市医保正在制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拟定“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按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支付,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的支付标准。
感谢您对株洲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和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支持和帮助。
承办负责人:龙国锋
承 办 人:周 羽
联 系 电 话:28682128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