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145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1-0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徐丽委员:
感谢你对全市卫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在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完善医疗保障配套措施,助力三孩政策》(第2101145号)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专家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加大妇幼健康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为了让妇女儿童获得全方位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守护,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均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组建了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我市还实行市级专家团队对县区分片包干,构建了“覆盖全市、分片负责、及时响应、有效救治”的母婴安全健康责任体系,实现公平、可及、规范的保健服务和系统管理。
近年来生育政策不断放开,累积的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高。为此我市创新采用“五色管理法”,对每一位孕妇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黄、橙、红、紫”5种颜色进行分级。市卫健委组织市妇幼保健院对全市评估为红色、紫色的孕妇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实施全程信息追踪,由市级专家组通过“一对一”对接管理模式,从而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管理。
二、加强危重救治网络,用规范化提高成功率
目前市、县两级均有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基本构建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救治网络。去年,我市有35家助产机构产科门诊开展规范化建设,其中有26家达标,占比达74%。
为了推动全市产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标准化,我市还成立了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和出生缺陷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市产科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适时开展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演练,最大限度地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成功率。
三、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五措并举筑牢支撑点
目前全市有3岁以下婴幼儿8.04万(其中0-1岁20451人,1-2岁26780人,2-3岁33201人),自2019年我市积极推进0-3岁托育服务发展。
(一)推进备案工作。全市申请备案托育机构130家,已提交资料的52家,已通过备案的机构31家。其中营利性机构23家,非营利性机构6家,事业单位机构2家。
(二)加强托育机构监管。不定期开展防疫督查,加强托育机构防疫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规范托育机构运营。4月11日至15日,由市卫健委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机构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三)完善托育政策体系。起草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目前已完成文件上会前的准备工作,原定7月份准备上会。后因省级准备出台相关政策,所以我市政策暂缓出台。
(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21年,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扩大大专层次的幼师专业招生,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将扩招到214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株洲市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茶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株洲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也开设了中职学历教育的幼儿保育专业,2021年四校招收名额达400人。株洲铁航卫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护理专业,将招收260人。职业学校不断扩增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为我市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了素质优良的照护服务队伍和大量储备人才。
(五)积极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全市有13家机构已成功申报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305万元。
(六)鼓励单位与机构开展合作。自去年开始,我们多次与市总工会和部分大型企业对接,宣传托育服务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托育服务,或与相关机构开展假期委托照顾。如省直中医医院开展假期托管班,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方幼教集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石峰区维叶蒙特梭利儿童中心与田心开展合作。
四、进一步推动生育政策实施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认真落实生育休假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切实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扎实推进三孩政策落地。
(一)全面清理相关配套政策。对全市与之前生育政策配套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涉计划生育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市委办开展排查清理涉计划生育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市委办发来的相关涉计划生育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查阅,并反馈意见。
(二)加大三孩生育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和执行好《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21号)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文件精神,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实到位,主动回应和引导社会关切。
(三)加大托育服务政策支持力度。争取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采取综合措施推进托育服务发展,务必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要求的“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5 个”的托位建设目标。
(四)出台了生育补助政策。我市出台了《株洲市2022年度在职女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生育补助方案(试行)》,《方案》规定对参加了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年度内生育二胎或者三胎的,分别给予1000元/孩、3000元/孩的一次性生育补助。截至目前,已向126名职工发放了第一批生育补助金13万元。
(五)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做好3类目标人群的资格认定、信息录入、对象上报及对象上报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市农村奖扶、计生特扶、城镇奖励三项奖励扶助制度的覆盖人群达20.72万人,其中农村奖扶57264人,计生特扶5850人(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3305人、伤残家庭2545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920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4.32万人。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承 办 人:熊 燕
联 系 电 话:28682567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