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9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谭慧、邹君、黄长贵、徐慕蓉、彭香雨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卫健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奉献。您所提的建议对于我市中医药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市人大已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现就市卫健委内容答复如下:

一、出台支撑文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医保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建议:202147日,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株发〔20215号),提出了改革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高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加快推进医保定点中医医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将更多的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针对您提出的“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报销比例”和“提高二级医院中医优势单病种费用”建议:20211125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通知》(株医保发〔202128号),株洲市辖区省直中医医院等7所中医医疗机构列为试点中医医院,公布了小儿推拿疗法等11种特需中医医疗项目,提高了中药化腐清创术等6种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将盆腔炎等4种中医优势病种列为门诊按病种结算管理试点,将桡骨远端骨折等6种中医优势病种列为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试点。

针对您提出的“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覆盖范围”建议:2022924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2222号)明确要求:要深化中医药医疗保障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含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纳入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及其紧密型医共体组成机构医保资金指标份额;合理增加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治未病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试行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治疗率、中药使用率的医保鼓励政策。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提高中医药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依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中药制剂实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地区推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推行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合理上调中医传承价值高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管理办法实行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付政策

二、强化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康复医疗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市卫健委大力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在非中医医疗机构中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让中医药康复技术走进基层,走进家庭,走到老百姓身边,发挥中医药优势。2023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动中医馆和中医阁的建设,年底全市10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熟练掌握和运用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业务收入同期增长10%75%的村卫生室(共1003个)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至少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前,101个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均已完成,其中101家已培训掌握了银针、艾灸、推拿、按摩、牵引、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不少于15项,任务进度完成100%1003家村卫生室已培训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任务进度完成100%,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市卫健委将以《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实施方案》为引领,以株洲市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医药协调领导小组为抓手,加强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建设株洲市建设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智库的成立,为株洲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加强医疗保障,更好地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承办负责人:刘建军  

   人:陈茂生   

话:0731-28682116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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