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8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周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互联网+分级诊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十四五”期间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指示精神,执行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具体规划,我委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卫规划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株洲市互联网+医疗影像会诊惠民项目建设方案》和《全民健康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并通过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动集团内各类医疗信息的共享,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分级诊疗”高质量发展。
一、通过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动集团内各类医疗信息的共享
今年,我市将重新定位城市8家公立医院。拟将市中心医院、省直中医医院打造成西医和中医高水平综合医院,分别牵头组建两个医疗集团。其它6家公立医院实行错位发展,打造成专科特色明显的专科医院。按照服务网格化要求,拟将石峰区、荷塘区、天元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芦淞区和元龙示范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省直中医院医疗建团,集团内部将实行信息管理一体化,居民的医疗、公共卫生信息将实现有效的互联互通,通过医联体内各医院资源的流动推动优质资源的下沉,促进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
二、基于株洲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市级互联网+医疗影像会诊惠民服务体系
(一)建设“互联网+医疗影像”模式的影像数据监管平台。基于各医疗机构影像数据采集,通过建设全市统一平台,实现全市影像数据的标准统一及互联互通,将全市的影像检查检验信息推送至云端,为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影像业务监管渠道,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工作量、患者流量、疾病分类、重复检查、设备资源等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同时基于影像信息的共享调阅及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减少患者重复检查量,降低个人及医保费用支出。
(二)构建集成化的影像远程诊断服务中心。实现检查影像集中存储、诊断,检查报告集中共享,使老百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可完成区域医院影像检查的预约,享受到专家级的远程诊疗服务,实现就近拍片、远程优质诊疗,提高影像远程会诊效率;促进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就医流程,降低患者费用支出。
(三)推广数字影像服务。通过“云胶片+云存储”方式对传统医用胶片的替代,严格实行国家要求的病例存储年限,住院病人存储30年,门诊病人存储15年,实现医院无胶化应用,降低医保关于全市传统胶片耗材支出成本,且患者充分实现对自己医学影像信息的共享和管理,提升就医获得感。
(四)创新智慧医疗便民惠民服务。通过投放影像自助服务设备,实现患者自助获取二维码报告,节省就医流程与时间花费;同时患者可通过登录诸事达智慧医疗公众服务平台获取拍片和检查结果,患者可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当面咨询医生,更加方便快捷,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基于株洲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全市健康医疗资源共享
(一)规范全市全民健康信息标准。推进全市健康医疗信息标准统一,消除信息壁垒,畅通了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编制应用规范和管理规范,包括数据标准、业务规范、应用/服务规范、管理规范、安全标准等五大部分。
(二)建设全市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通过统一信息标准汇总全市健康医疗信息资源,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患者诊疗信息的整合。既可以满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健康档案调阅的功能要求,又可以辅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史,提供精准的诊疗意见,还能方便患者了解掌握自身的健康情况。通过平台充分发挥信息互连互通带来的区域化的高效资源利用,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各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级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和各前置节点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换信息的打包、转换、传递、路由、解包等功能,满足各种数据信息在株洲市各个交换接入部门间的数据传输需求。
承办负责人:刘建军
承 办 人:毛瑜芳
联 系 电 话:0731-28682128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