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0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8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谭立夫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助力健康株洲》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2022年我市我市被列为湖南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出台了《株洲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株健推委办发〔2022〕3号),制定了适合我市实情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包括4大领域、8个目标、18项具体任务,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明确项目内容、项目标准、项目进度、项目责任,目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280万。
(二)多方协作强化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组织多支心理健康科普专家和团队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家庭,通过专家讲座、团队活动、个案服务、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科普心理健康知识。与团市委、市教委联合开设株洲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为大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以及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与市妇联合作,在妇女儿童中心成立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配有“宣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放松室”“个体咨询室”等心理体验设备,每周六、周日安排心理专家坐诊。今年在“世界卫生日”、“世界睡眠日”、精神卫生法颁布十周年、“5.25”心理健康月、中、高考季等节点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心理健康宣讲40余次,心理团辅活动20余场。
(三)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2013-2016年,累计投入五千余万,推进市三医院,醴陵市三医院,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病区,攸县网岭卫生院,茶陵县腰陂卫生院等精神病专业机构建设,当前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健全,现有精神病医院12家,县区覆盖率100%。强化院院合作,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市三医院与省直中医院、株洲市二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等签订合作协议,安排精神科执业医师到其他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坐诊服务。通过专业引进、精神科转岗培训、心理咨询师培养、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目前市县两级均按要求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并按要求明确精神科医生联点乡镇和街道。强化院校合作,会同市教育局,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设立心理辅导室和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心理健康师资及相关防治知识培训,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与当地精神病防治机构建立绿色就诊转诊通道。湖南工大、湖南工贸、湖南汽车工程学院等多所高校主动与市三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开展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工作。
(四)有效推动精神卫生社区咨询与康复。市民政局牵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2019年投入50万元率先在石峰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2021-2023年,指导申请民政项目资金合计260万,相继在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醴陵市、攸县等县市区开展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2013年开始,城市四区各选择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元区嵩山社区、芦淞区龙泉社区、石峰区响石岭社区、荷塘区金山社区)建设心理咨询室,由市三医院组建具有资质心理咨询师专家团队定期到社区坐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为契机,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和危机干预机制,大力推进心理服务阵地、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加强与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职教城等多部门沟通联系,合力推进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精神卫生防治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推进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逐步提高规范化培训后人员的比例。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承 办 人:刘银怀
联 系 电 话:28682110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