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3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09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徐丽委员:

您提出的《以高质量托育服务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株洲市卫健委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民生实事推动。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的工作情况

(一)发挥政策引领,推动托育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兴办普惠托育机构。自2023起,我市连续2年将0-3岁婴幼儿托位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高位推动工作开展。2024年,市卫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四部门出台了《株洲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株卫发〔20249号),规范全市普惠托育机构的准入标准。今年7月,智慧株洲托育管理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营,将所有的托育机构纳入平台管理,对机构服务人次及机构收托记录、从业人员情况、健康监测等进行统计监测,做到科学监管、规范办托,让幼儿家庭放心托养。

(二)保障资金投入,推动托育稳步发展。2024年,市本级就株洲市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含株洲市妇幼托育机构和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天元区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醴陵市公办二医院托育服务改扩建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4号)文件精神,对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允许电力独立设表,节约运营成本。目前湖南省卫健委正在制定《普惠性托位建设补助办法》和《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办法》,拟对为新建或改扩建、新增普惠性托位的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幼儿园托育中心(含幼儿园托班,下同)和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给予补助。

(三)打造中心样板,提升托育服务质量。2023年,全市评选10家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3获评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2024年,还将评选10家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和5家单位爱心托育点。依托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了株洲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对全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培训;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了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为托育机构、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安全防护、婴幼儿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卫生保健等照护服务。79由市托育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近千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托育服务认知。通过海报、宣传册以及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多家媒体联合联合制作托育宣传片株洲新闻专题栏目分期播出《托育那些事》。与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妇联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联合开展向日葵计划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童早期发展等系列活动,弘扬新型婚育文化助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

我市托育工作虽然前期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联动不够,入托率不高,老百姓对托育的认知不足,托育从业人员的配备不足等。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加快部门联动,推进托育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主抓民生实事,加强督导督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和《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加快进度,要求托育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

(二)补齐短板,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抓好项目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用人单位、园区、妇幼保健机构等单位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重点建设家门口”“单位门口普惠托育机构,方便入托,切实提高入托率。

 

承办负责人:  罗日辉    

   人:        

话:  0731-28682572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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