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030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09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欧阳沙委员:

提出的关于在株洲市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托检测提升检测能力相关建议

5,我委下发通知对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进行了摸底自查。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13)要求,医疗机构针对本院暂未开展的检验项目,将采集的样本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目前,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备案机构均具备相应检测能力。

二、关于多部门联动限价市场竞争调节相关建议

202110月,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湖南省食品及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湘卫监督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办法》)20225月,我委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有关人员召开食品及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承检机构,核定了收费标准,要求各体检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办法》开展体检项目检查,并按照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当前,我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基本为每人次55元至88不等,均未超出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范围。

三、关于在我市全面实行电子健康证有关建议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逐步推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电子证明……从业人员确有需要的,可向健康检查服务机构申请发放实体卡”的要求,我委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推广和规范管理“两手抓”。6月初,我委依据《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及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严格按照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机构准入和体检服务项目,积极推行电子健康证明,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更加便捷

二是专项检查和规范指导“同步抓”。6月中上旬,我委组织县市区卫健局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就备案、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健康证明发放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步指导规范相关程序,提升了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水平

三是集中督导和推动落实“促进抓”。72226我委组织对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督导,抽查备案医疗机构14家,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健康检查服务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发放电子健康证。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推广电子健康证,提升电子健康证办理和应用便捷性,确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合法有序

 

承办负责人:谢文博

   人:  

话:0731-28682127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8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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