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104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2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龙云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建设与发展,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株洲战略落地、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系列政策的重要举措。互联网医疗在突破医疗服务时空限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分级诊疗、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等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和巨大潜力。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一)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积极推动互联网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落实,要求互联网医院在聘用多点执业医师时,严格审查医师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通过强化执业医师和药师在线服务的资质认证管理,保障医师执业合法性与合法权益,提升互联网医院的服务质量。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医疗活动,净化互联网医疗环境。通过多种监管手段,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二、深化医保支付融合,提升服务可及性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按项目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以政府调节为主,由省医保局负责价格项目的准入及制定调整。

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省医保局确定。其中,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线下服务内容相同、且按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执行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履行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现行规定予以支付。对于属于全新内容、执行政府调节价格的互联网+”基本医疗服务,在试行期满并公布正式价格后,由省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决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

目前,我市已新增互联网复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其纳入医保甲类支付范围。同时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时,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收费。此外,医院开展的远程会诊(含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远程病理会诊、远程心电监测等互联网+”服务项目也已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三、优化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导互联网医院引进和聘用高水平、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全符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的内部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将线上服务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与薪酬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促进线上线下协同。要求互联网医院建立与实体医院间的顺畅转诊机制和绿色通道,确保当线上诊疗发现需线下处置的情况时,能够实现无缝衔接,避免患者重复挂号,切实提升诊疗效率与患者获得感。推动专业化运营体系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效率。

(三)提升患者服务体验。引导互联网医院平台优化问诊交互界面,提供清晰的引导提示,支持图文、语音、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探索设立标准化主诉选项和智能预问诊工具,辅助患者高效表达。加强患者教育与管理,通过科普宣传、平台公告等方式,引导患者了解线上问诊规则。提升医师线上沟通技巧,增强人文关怀能力。

推动专业化运营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引入或培育专业的互联网医院运营团队,或与具备资质、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平台合作,提升线上服务运营效率。开展互联网医院管理者和运营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其政策理解、流程设计、用户服务和市场运营能力。

开通互联网医院实时问诊。为保证互联网医院的问诊即时性,满足市民实时问诊需求,每个互联网医院科室均已设立实时问诊模块,保障患者问诊回复的及时性。实时问诊模块以外的医生,可以通过碎片化时间进行网上开诊,要求24小时内回复患者提问。

四、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服务安全可靠

(一)完善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的各项要求,加快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医院资质、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处方流转、信息安全等的动态监管。督促互联网医院建立覆盖线上诊疗全流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管理、风险防范、病历书写、纠纷处理等。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互联网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用加密、脱敏、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障医疗数据在产生、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纳入考核体系。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努力推动我市互联网医院迈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新发展阶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健康服务。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人:毛瑜芳

   话:0731-28682128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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