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1042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23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卢伟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医生工作的关注。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株洲市现有村卫生室1530个(其中行政村卫生室995个),在岗乡村医生有1806人。从年龄结构看,全市村医平均年龄48.98岁,60岁以上占比7.64%(其中65岁以上2.99%);从学历层次看,以中专及以下学历为主,占比达到68.49%,本科以上学历5.15%,大专学历26.36%;从执业资格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占比53.43%.
二、关于“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的建议
(一)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2018年以来,根据上级的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在县、乡两级设立培训基地,从2018年开始截至目前已完对2190名村医脱产一个月的线上线下培训,覆盖率121.26%,并全部考核过关。
(二)实施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2025年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培训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39人,组织村医在培训基地脱产学习进修一个月,做到培训一人、过关一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力争3年内实现行政村卫生室村医全覆盖。
三、关于“培育后备人才力量”的建议
(一)预留编制,保障定向医学生培养需求。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不优、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培养和留住更多适应本地发展需要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市委编办指导各县市区积极上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等各类定向医学生用编计划。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预留编制345名,专项用于定向医学生接收工作。
(二)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湘卫基层发〔2023〕6号),启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定向安排在村卫生室工作。2024年以来,我市共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10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进一步壮大了乡村医生队伍力量,提升了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2025年将继续招录6名大学生村医。
(三)推广“乡聘村用”。指导各县市区将中心村卫生室等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点,完善“乡聘村用”工作机制,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四、关于“提高工资待遇保障”的建议
(一)加强运行保障。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设立行政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每年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6000元,所需经费由省和市县财政按1:1比例承担。主要用于村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购买医疗责任险。现我市乡村医生根据用工单位性质和自身就业性质,已自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以上三种基本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只能选择一个险种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领取养老金。截至2024年底,全市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3.56%以上。
(二)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2025年,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5〕4号),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评定为一、二、三级乡村医生,并给予800元/月、500元/月、300元/月补助,建立省和市县财政按1:1比例承担分担机制,择优招录一级村医,按规定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继续安排在村卫生室执业。截至2025年底,我市已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共评定出一至三级村医1258名,并于2024年招录5名一级村医入编。
(三)发放老年离岗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对离岗老年村医按照工作年限每人每月分别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90元、120元。经过2023年的调整。截至2024年底,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20元、150元、180元。
五、关于“推进村医规范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着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和一级村医入编工作,指导各地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对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切实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满足乡村居民健康需求。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近期,我委将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下发《株洲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若干举措》,进一步深化乡村一体管理建设,全面提升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能力。继续按要求推进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绩效目标,切实提高村医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指导各地开展本土化村医培养,深化乡聘村用改革,打造一支“留得住”的村医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村医保障。加快推进村医等级评定工作,做实大学生村医和一级村医入编后的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村医工作补贴省级和市县财政分担机制,指导各地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顾晓芳
承 办 人:黄宇峰
联 系 电 话:0731-28682198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