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2-03-08信息来源:计生委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市人口计生委保持省文明单位称号。据报表统计,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2.08%,同比提高1.90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106.56,比去年同期下降1.08,圆满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划。 

一、强化服务管理,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固

我们紧紧盯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拓宽视眼,完善管理职能,夯实基层基础,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全力落实计生责任。强化绩效评估,对计生后进乡镇所在县市区下发了后进转化督办函,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渌田、王坊两乡镇被列为重点管理单位。一年来,在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单位73个,个人212人。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中,审查了11128人,否决197人。市本级审核党代表350人、拟提拔干部93人。二是推进利益导向。市计生领导小组发文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作为生育关怀基金。市财政安排3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城区困难企业特困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问题。指导试点单位石峰区为5581个对象兑现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奖励金2790.5万元。今年,全市确定农村奖励扶助对象11506人,发放828.43万元,特别扶助1427人,发放160.03万元。三是抓好药具服务工作全年免费发放价值108万余元的避孕药具。在攸县启动了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开展了“对放置宫内节育器七年以上人群的普查活动”,历时3个月,共调查121410人。城市区开展“每周服务一社区(村)”活动,着力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四是抓好优生优育工作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确定并发症对象332全市免费为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0528 例,同比增加30.11%。开展妇科病普查326675人次,普查率达38.42%。优生遗传检测人数达16506人次。五是推动服务站所建设9个服务站所申报了全省“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石峰区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攸县被定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成功举办了“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启动会”。截至11月底,已完成近6795对夫妇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录入,得到了省好评。六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市计生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株洲市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实施方案》,实行部门联动,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建立“以房管人”模式,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在宣传教育、生殖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免费技术服务等方面实现均等化。市本级按照流入人口每人不低于1元、区街两级1.5元的标准,设立流入人口信息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基层流入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奖励。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入库流入人口 25.80万人,其中今年新采集提交 13.89万人次。七是全面建设“实时通”启动“妊娠分娩实时通”工作,我市投入258万元,新添置电脑232台、手机652台,培训人员1405人,目前全市已录入信息31359条,其中录入产前检查16783条,出生13993条,流引产583条。八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先后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单列计生办的通知》、《关于解决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主任公务员身份问题的通知》、《关于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采取三条措施解决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公务员身份问题加强人口计生专业执法队伍建设,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人口计生执法机构。今年县乡换届期间,提拔55人,招收技术人员85人。一年来我们共选派干部600余人次赴省里参加学习培训。

二、强化依法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们围绕“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思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整体提升了执法效能。

一是重视信访维稳。突出一个“早”字,建立超前预警机制;落实一个“稳”字,健全维护稳定机制;深化一个“细”字,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一个“严”字,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已连续22年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省人口计生系统信访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充分肯定了我市工作。二是重视病残儿鉴定严格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以“三级联动、逐级申报,分级负责、严格初审,随机抽人、科学鉴定”为抓手,建立“评定、保障、追责”三大机制,确保病残儿鉴定工作科学、真实、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实现连续20年零投诉。三是重视打击“两非”各县市区纷纷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普遍建立了以纪委、监察牵头的查处“两非”的工作机制。今年,我们联合纪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成功查处23"两非"典型案例,为历年之最。四是重视依法征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由人口计生、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工商、税务、房产、银行等部门组成,依法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9.14%,同比增加25.6%

三、强化开拓创新,工作特色日益彰显

我们因地制宜,结合株洲实际情况,瞄准计划生育工作的热点,广泛开展创新,涌现了新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群众评议工作,参加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评议的人员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计划生育家庭、计生协会会员代表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侧重计划生育家庭代表,让计划生育家庭意愿导向成为主流方向。据统计,全市各计生综治部门先后出台政策265项,其中今年新出台政策84项,有12万余人次受益,优惠金额上亿元。二是深入推进阳光计生继续深入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全面推行计生党务、政务、村(居)务、办事四大公开。今年又投入2000万元,全面规范全市2142个村(居)委会的计生公开阵地,实现阳光计生全覆盖。《人民日报》副刊《人民文摘》刊登了系列报道,推介株洲“阳光计生”的经验。省人口计生委组织全省2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来我市现场观摩,《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湖南日报》、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三湘风纪》网站等国家、省级媒体深度报道30余篇。三是创新民企计生管理。试点单位醴陵市明确规定民营企业要有专人负责、专门阵地、专项经费,设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专干,建立计生办、计生技术服务室、计生协会活动室三位一体阵地,健全了领导、政策导向、优质服务、企业自治、考评等机制,违法生育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创新多一人份额机制。在全省首次全面推出征地补偿费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优惠实施办法,让独生子女家庭得到了实惠。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争取再上新台阶。

2012年工作目标全市总人口数控制在408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6 %以上,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基本控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考核。突出考核重点,简化考核指标,在规范职责、分解任务、筑牢网底等方面改进考核方式,落实目标管理,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查处瞒报、漏报等行为

(二)进一步破解难题在机构设置、流动人口监测管理服务、利益导向、打击“两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难点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思路,多管齐下,攻坚克难。

(三)进一步优化队伍。大力展开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重点解决经费投入、落实待遇等方面问题,提拔重用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四)进一步巩固阵地。加强技术服务站所建设,规范村级服务室,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进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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