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08-26信息来源:计生委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两型”社会、“四个株洲”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市总人口数控制在408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
一、坚定一个目标。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完成“191”目标任务,即市本级继续保持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市称号,9县市区成为省模范单位,石峰区成为国优单位,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90周年。
二、做好两个示范。一是进一步推进计生综合改革。以成为全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大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成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主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深入搞好人口政策、人口形势和生育文明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新型生育观念,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三大保障。一是强化责任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改革考核评估方案,加大违法生育控制、整治“两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难点工作权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实行问题责任销号制。强化绩效评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全面开展群众代表评议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审查,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兑现 “一票否决”,在乡村换届中,确保没有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人员被推荐为候选人。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在机构改革和县乡村换届中,做到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吸引和选拔高素质人才到人口计生岗位上来,确保村组两级计生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在公务员招考中,明确部分名额用于定向录用乡镇计生办主任。各县市区全部设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落实县以上协会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待遇,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创新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渠道和方式,重点加大县乡镇计生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经常性管理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三是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体系。加大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以及计生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待经费的落实。县市区本级财政投入不得将农村税费改革中用于计划生育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会抚养费计算在内,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一样纳入投入基数。
四、突出五大重点。一是突出优质服务。大力开展争创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和“四优一满意”服务活动,加强技术服务机构与队伍的软硬件建设,努力解决好部分服务站所设备短缺、人员资质不够等问题,提高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开展各种服务。依托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加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服务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服务,提高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和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确保流动人口孕情监测到位、服务管理到位。二是突出整治“两非”。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纪检牵头、多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规范实施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和信息交流平台应用工作,全面建立实时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两非”案件查处程序,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依法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各县市区要超额完成“两非”典型案件目标任务,卫生部门必须查处两例以上,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三是突出利益导向。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重点落实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制度,在征地撤迁补偿中给独生子女家庭多一个份额,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生育关怀基金的筹集、救助对象的确认和资金的发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努力打造一批使群众真正受益的生育关怀项目,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收入和福利保障水平。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协调引导相关部门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免费义务教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开发等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管理措施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补助、生活上受照顾,优先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四是突出基层基础。深入推进计生村(居)民自治。以乡村换届为契机,指导各地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积极开展争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不断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管理体制,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继续做好“阳光计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村级计生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加大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行政“两条底线”不出问题。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程序,建立信息动态更新、反馈、处置机制,提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加强部门协调,扩大信息容量,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实时通报机制。加强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应用,逐步完善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五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弘扬廉政文化、倡树行业新风”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以廉为荣的廉政文化氛围。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建立以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为重点、覆盖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