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1-0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洲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刘金玲同志辞职的批复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你院报来《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关于刘金玲同志辞职的请示》株中字〔2014〕2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刘金玲同志辞职。
此复。
株洲市卫生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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