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乡村医生等级评定核准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1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组织对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茶陵县、炎陵县等5个地区乡村医生进行了等级评定,经乡村医生自愿申报、乡级初评、县区级复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485名乡村医生评定情况进行了复核,拟评定一级乡村医生21名,二级乡村医生171名,三级乡村医生293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 0731-28682198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731-28682286
邮寄地址:株洲市天台路7号基层卫生科
传 真:0731-28682189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