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考点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类)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616-12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以下简称官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携带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类)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由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统一填写花名册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交单位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具体安排见附件2)。

县市区卫健局于202617—14将报名资料送至市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限在株洲市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务部(含质控、感染控制、应急医疗等)、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在我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6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12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资格审核

考试实行考生所在单位及县市区卫健局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资格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三级审查制度,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时,须使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报表》,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考点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单位须对考生《考试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核。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报考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比对申报人执业资格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如有《报名申报表》签名、盖章不齐或学历、资历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通知考生予以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考生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核实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资格及据此获得的后续其他资格和权益,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库。

四、报考信息修改

考生首次登录官网填写报考信息后,应仔细审阅所填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打印《考试申报表》后,如发现信息错误的,应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考点申请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202657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考点申请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试主管机构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修改(含更名)申请。

五、报考缴费

按照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收费标准,考试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络缴费方式。请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时间为202624-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6415-25日,考生可登录官网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八、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我省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类)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归为卫生系列技术类别职称。通过考试的考生,发放我省制发的卫生技士(师)、主管技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证书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考生在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

注: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湖南卫生人才网(www.hnwsrc.com)和湖南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管理类)株洲报名点资料收集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