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5信息来源:株洲市卫计委
目录
第一部分株洲市卫计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4、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7、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市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8、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9、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0、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11、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2、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3、负责组织全市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管理;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14、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5、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二级全额拨款单位6家,6家全额拨款单位为:市卫计委机关、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处、市公立医院管理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538人,其中在职人员365人、离退休人员173人。
第二部分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株洲市卫计委(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卫计委机关及所属二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其中二级全额预算单位包括:市卫计委机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处、市公立医院管理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931.7 万元,与去年收入总计基本保持持平,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626.02万元,事业收入4286.25 万元,其他收入19.42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2536.73万元,同比下降14.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05.65万元。(详见《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931.7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626.02万元(占总收入69.09%),事业收入4286.25 万元(占总收入30.77%),其他收入19.42(0.14%)万元。
三、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1253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07万元(占总支出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05.65万元(占总支出90.98%)。
四、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9626.02万元,同比增长11.24%。财政拨款支出9626.02万元,同比增长11.75%。
五、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626.02万元,同比增长11.7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6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7.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68.0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艾滋病医疗救助、传染病防治、计生综合治理等方面。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626.0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7891.11万元,比预算增加1734.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768.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31.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主要表现在1、市卫计委:上级指标追加经费100.0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培养、信息化建设以及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本级追加511.3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医疗卫生改革、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卫生人才“135”工程。2、市疾控中心:上级指标追加经费150.8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本级追加经费支出223.2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以及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
六、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57.96万元,其中:人员经591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8.17,占基本支出的23.7%。
七、关于株洲市卫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4.93万元,一是比公开的2016年部门预算390.84万元减少155.91万元,二是比2015年部门决算305.98万元减少71.05万元(其中:出国费减少3.9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6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47.4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对一些非紧要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8万元,比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25.25%。公务接待费支出58.72万元,比预算减少73.32万元,降低55.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24万元,比预算减少80.56万元。降低32.1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同比下降1个1人)、公务用车保有量43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75次及人数5231人(同比下降136批次、人数减少302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861.71万元,比2015年增加29.69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增加10.8万元、办公费增加6.87万元、电费增加13.81万元,原因是2015年底原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爱卫办合并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造成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02.25万元,印刷费17.4万元,咨询费0.85万元,水费7.25万元,电费86.94万元,邮电费 12.85万元,物业管理费30.54万元,差旅费31.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98万元,维修(护)费59.81万元,会议费4.77万元,培训费6.3万元,公务接待费33.34万元,专用材料费49.84万元,劳务费40.29万元,工会经费17.33万元,福利费4.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1万元,车补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为2022.53万元。其中:货物1071.96万元;服务516.25万元;工程434.32万元。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网上竞价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疾控中心用于督导、采样、应急等业务活动;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 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中央、省、市加大了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项目经费的投入,为使各项目单位管理好、使用好专项资金,强化监督管理。
(一)主要是通过对省级财政部门预算下拨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活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根据有关要求对2016年度省级财政部门预算下拨的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计生利益导向资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能力专项建设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
自评情况为:2016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的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专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各项目资金管理较好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考核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核对会计账簿、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
(三)联合市财政对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三年来专项资金管理评估。评估的情况为:
一是各项目单位按照市政府、市财政的要求,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规范了资金筹措、使用、审批等行为。
二是各项目单位制定了专科建设的扶持政策、措施,主要是从资金上、人员上重点予以保障,确保专科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是各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分年度归集和核算,数据核算准确,经济事项清楚详细、反映真实。专项资金管理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第四部分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卫计委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黄海;联系电话,28682289。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