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3-20信息来源:计生委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并检查评估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制订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社会抚养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制订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和计生协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株洲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66.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47.06万元,上年结转19.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66.4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4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928.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5.17万元,均是当年财政拨款,其中:公务接待费29.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三公”经费预算数95.17万元,较2014“三公”经费预算数105.42万元,下降10.25万元,降幅9.72%,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3.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下降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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