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情况(财务资金管理部分)

发布日期:2017-01-19信息来源:株洲市卫计委

  一、补助经费落实情况

  2016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中央认定的396.09万补助人口数,各级财政应补助17824.05万元。 2016年各县市区实际补助17824.78万元,人均补助经费45元,各县市区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并且达到了国家规定的45元补助标准。各县市区经费补助情况详见下表。

  各县市区2016年人均补助经费落实情况表

县市区

合计

天元

芦淞

荷塘

石峰

云龙

株洲县

醴陵

攸县

茶陵

炎陵

人均补助情况

2016年财政应补助资金(万)

17824.05

1310.85

1338.3

1387.35

1177.2

287.1

1314.9

4352.4

3127.05

2619

909.9

2016年财政实际到位资金补助(万)

17824.78

1310.94

1338.38

1387.35

1177.2

287.1

1315.36

4352.4

3127.05

2619

910

补助人数(万)

396.09

29.13

29.74

30.83

26.16

6.38

29.22

96.72

69.49

58.2

20.22

二、资金拨付情况

  按照《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湘卫妇社发〔2011〕13号)文件要求,每年6月底前要预拨不少于当年应配套资金50%的补助资金,次年1月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应全部分解,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均及时将各级财政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全部分解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需求。

  三、资金分配及到位及时性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应到位资金为17824.05万元,实际到位17824.78万元,各市辖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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