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发布卫生健康工作重要信息,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围绕株洲工作实际,结合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动态。2023年我委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80条,其中各类重要新闻、头条、工作动态信息等627条,文明爱卫、公共卫生、公益事业、应急管理等321条,行政权力、行政处罚、通知公告、招考录用等432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信息等59条,建议提案、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和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组织委机关科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案例进行了专题讲解。2023年,我委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5条,其中网上申请2条、信件申请3条,均逐一进行核实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新制定了《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确切落实“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信息审查制度,严格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信息公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新建了“大兴调查研究”、“清廉医院”等栏目,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加强与株洲日报社、红网等媒体平台合作,开设卫生健康专版,策划了国卫复审等专题内容,在市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诸事达APP等开设“健康株洲”“话说健康”等专栏。2023年6月和9月,组织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及时反馈发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部分内容公开仍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二是政务公开的创新性还有待加强,尤其在政策解读方面仍以转发官方解读为主。三是政务公开的传播力还有待加强,公开形式多以文本为主,不够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完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提升信息队伍水平;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