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全省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 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3信息来源:卫生局
为切实实施好湖南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 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项目在株洲市范围内共免费救治救助285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1家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炎陵县中医院精神病区改造。
二、救治救助范围: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救治救助程序:
1、监护人申请;
2、精神科专科医师复核;
3、县(市)区级卫生/民政部门审核;
4、定点医院收治。
四、救治救助标准
对救助对象实施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最高不超过5000元。急性期住院治疗按照医院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出院后根据需要进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
五、定点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株洲市三医院,负责城市五区及株洲县、炎陵县范围内的患者救治救助,以及其他县(市)自愿上转的救助对象的救治。
醴陵市定点医院:醴陵市精神病医院,白兔潭中心卫生院,株洲市三医院;
攸县定点医院:攸县中医院,网岭中心卫生院,株洲市三医院;
茶陵县定点医院:茶陵县精神病医院,株洲市三医院。
六、联系申报方式:
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局联系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株洲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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