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信息来源:株洲市卫健委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2025年,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72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7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41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5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21条,予以公开5件,无法提供15件,不予处理1件(详见附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编制发布了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优化了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全市卫健系统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报道24篇,在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报道1798篇。依托“株洲卫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累计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健康科普、便民资讯等920条,总阅读量突破10万次,转载转发达1500余次。
(五)监督保障。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重大事项等信息制作和信息公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审查。2025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普宣传、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不够丰富,对群众关注的热门、新兴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不够迅速等。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